FWZN-737403066XK19768001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服务指南
2031-03-01发布 2021-03-01实施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737403066XK19768001
二、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作为申请人。
三、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四、设立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第三十一条“小摊点实行备案。”
五、受理机构
民权县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决定机构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5个工作日内根据备案信息制作并发放备案卡。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备案卡按照载明的经营品种、经营区域(地点)、经营时段开展经营活动。
八、申办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申报纸质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不宜使用复印图片或彩色喷墨打印方式,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易辨;不得涂改;对于报送的图纸类资料,宜采用A3及以上规格的纸张,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图纸内标注的文字不得小于宋体6号字,如所附图表较大,可采用折叠方式,按要求装订为A4规格。
2.所有申报纸质资料均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所加盖的公章不得压盖文字,以便于文字识别)或按手印,各种证照和证明性资料的复印件,应在其空白处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应尽可能盖在空白处,不得压盖和影响原文字的辨认)。
3.要确保纸质资料和网上申请资料一致、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真实的面积及尺寸。
5.企业应先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许可服务及电子监察平台(http://as.hda.gov.cn/),按照相应的提示和申请项目的要求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进行网上申请,经网报预审通过后,再前往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窗口递交或邮寄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应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须签字加盖印章;2.经营地点应在批准的地点,经营时间需为规定的时间;3.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在拟登记主体业态前打√。 |
2 |
经营者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 |
身份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
3 |
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1.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2.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
4 |
拟从事的经营项目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电子版 |
说明经营项目、经营区域情况,并在说明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
九、受理方式
(一) 窗口受理:到辖区(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提交申办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备案,并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登记,5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
(二)承诺时限
通过优化和规范办事流程,申请人材料齐全,当场登记并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当场登记并发放食品小摊点备案卡。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民权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民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县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370—310556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0-3056332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2.网上查询
http://www.hda.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所窗口
2.电话查询
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6092331
民权县南华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15331
民权县程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29331
民权县北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612331
民权县庄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712331
民权县褚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21331
民权县林七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26331
民权县王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99331
民权县老颜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06331
民权县王庄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812331
民权县孙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832331
民权县野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672331
民权县人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28331
民权县双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988331
民权县白云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32331
民权县龙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92331
民权县花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31331
民权县伯党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20331
民权县胡集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0370-8510331
3.网上查询http://www.hda.gov.cn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1: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
附件2: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示范文本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
经营者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经营地点(区域) |
|
经营时间 |
|
本次备案属于 |
□备案 □ 补办 |
主营业态 |
□ 食品销售 □ 餐饮服务 |
提供资料目录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拟从事的项目说明(包含经营项目、经营区域) |
本人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卡编号 |
|
附件2: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示范文本
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表
经营者姓名 |
张三 |
联系电话 |
13800000000 |
身份证号码 |
411421198500000001 |
住址 |
民权县人民路1号 |
经营地点(区域) |
民权县人民路东段南侧名优小吃街 |
经营时间 |
8:00-18:00 |
本次备案属于 |
☑备案 □ 补办 |
主营业态 |
□ 食品销售 ☑ 餐饮服务 |
提供资料目录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拟从事的项目说明(包含经营项目、经营区域) |
本人所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人签名(盖章): 张三
2021年 03月 01日 |
备案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卡编号 |
|
附件3:事项流程图
附件4:常见错误示例
1.委托书中未按要求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识其内容;
3.上报材料顺序混乱,未按材料目录准备材料;
4.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版资料不一致;
……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承诺当场办结。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问:证书批件可以邮寄吗?
答:可以,如需要邮寄送达,请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送达栏目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或提前与送达窗口沟通并留下准确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问:是否可以到现场咨询上报?
答:可以,基层所窗口可以上报电子版材料,现场有志愿服务人员和窗口受理人员可以现场指导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