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5-03 17:52 【字体: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承诺件 联办件   上报件  
设定事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16条、《河南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四章第15、17、19条之规定
申报事项条件 1、证照齐全2、无在办案件。
申报所需材料 1、说明迁址理由的变更申请
2、拟迁新址的方位图、面积及周围环境情况说明
3、自我保证声明及所在地药监部门考证材料
4、市局同意迁址的批复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6、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7、经营场所、仓库平面部局图及相应设施设备情况
8、变更域增加仓库应提供的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复印件
9、《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环节 1、先将申报材料递交商丘市行政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经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转交给承办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实施现场检查验收然后提出审核意见,由市局主管局长签署审批审批通过后再由药品流通监管科出具行政许可证明文件。
规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事项数量及方式
办理科室 药品流通监管科
批准机关 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 行政服务大厅药监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70-3282305
监督电话 单位监察室电话:3282330市效能投诉电话:1234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