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野岗乡第二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继新,地址:河南省民权县野岗乡郑南村;许可证编号:JY34114210017608,发证日期:2016年11月21日,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0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