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绿洲河柳副食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河柳,经营场所:民权县庄子广场嵩山路,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证编号:JY14114210023308,发证日期:2017年03月21日,有效期至:2022年03月20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