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白云寺镇吴华红超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红华,经营场所:民权县尹店集西街,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编号:JY14114210033575,发证日期:2017年11月01日,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