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林七乡敬老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宋忠华,经营场所:民权县林七乡双楼村水闸,主体业态:单位食堂(其他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编号:JY34114210025953,发证日期:2021年04月27日,有效期至:2022年05月07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