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野岗镇中心小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玉臣,经营场所:河南省民权县野岗镇野南村,主体业态: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编号:JY34114210040908,发证日期:2018年09月27日,有效期至:2023年09月26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