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名称:民权县北关镇李红玉中式快餐饭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红玉,经营场所:民权县北关镇青丹大道北段东侧,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餐馆),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许可证编号:JY24114210048427,发证日期:2021年01月25日,有效期至:2026年01月24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不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