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 通知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4-05 15:18 【字体: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经验,更好地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典型案例及工作建议;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到位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面向社会进行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突发事件中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事件、影响波及面较大或容易引起媒体关注的突发公共事件等等。
二、建立信息报送与交流工作机制
(一)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局各股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简报、工作总结等,要抄送本辖区应急办。同时,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也应及时报送。
(二) 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工作信息,应急办通过编印《应急管理信息》,择优刊登,报送县委、政府领导参阅。同时,县应急办还应按要求及时向市应急办选报优秀信息。
(三)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数据用以综合衡量和评价各部门、各股室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采集、报告、核实、反馈要全面真实、及时准确。信息的采集应重点关注事件发生地,兼顾其他地区,其范围和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经过、诱因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损失情况、善后处理协调情况、应急能力、社会反映等。信息上报渠道要通畅,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文字精炼,有案例、有分析、有借鉴意义。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思路、做法、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
(二)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人群、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首报信息,实行信息直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分别直接向市政府、市卫生局报告信息,并向所在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三)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 选派政治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文字水平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高质量的信息。 
四、报送方式
(一)不涉密工作信息,通过邮箱,传真,电子邮件至县应急办。
(二)涉密工作信息,纸质及电子文本通过机要渠道或专人送达县应急办。
县应急办联系人:周霞
电话:8526220
传真:8556389
电子邮箱:mq_fhda@163.com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