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市场管理办法是一家具有完整生态链的企业,它为客户提供综合的、专业现代化装修解决方案。为消费者提供较优质的产品、较贴切的服务、较具竞争力的营销模式。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 2、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
- 3、国家城乡集市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了吗
- 4、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是什么
- 5、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2021修改)
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1、为了加强我办农贸市场村办市场管理办法的管理村办市场管理办法,确保源头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办决定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2、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科技支撑,设施齐备。
4、第八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贵阳市推出《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
6、区、市、县人民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农贸市场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
为了强化活禽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疾病,并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防控的通知》(国办发[2006]89号),制定了此管理办法。所有活禽市场和其内的经营者需遵守本规定。
法律分析:活禽市场管理办法全称为《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其主要目的是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以及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从而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活禽三分离的法律依据是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活禽交易行为,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众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活禽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城乡集市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和法规了吗
第一条 为村办市场管理办法了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扩大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城乡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 第二条 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村办市场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集市应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法律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营工业企业的产品,凡国家允许上市自销的部分,可以在农村集市和城市指定的市场出售。 第八条 国营农场、农(牧、渔、林)工商联合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工业产品,国家不收购或完成国家计划后的多余部分,可以在农村集市和城市指定的市场出售。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集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城乡集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计量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是什么
1、本条例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2、城乡集市贸易的管理,应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坚持“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国家通过行政管理和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把城乡集市贸易管好搞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法律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城乡集贸市场,加强对城乡集市贸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规范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乡集贸市场。
4、第一条 为了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扩大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生产,活跃城乡经济,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 第二条 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集市应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5、城乡集市贸易管理以促进开放搞活、发展商品生产、繁荣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为原则。第四条 城乡集市贸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公安、税务、建设、物价、技术监督、卫生、畜牧等有关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2021修改)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法律依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含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及其他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4、贵阳市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制定了《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责任、改善经营环境、规范管理,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5、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贵阳市推出《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
村办市场管理办法是一家具有完整生态链的企业,它为客户提供综合的、专业现代化装修解决方案。为消费者提供较优质的产品、较贴切的服务、较具竞争力的营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