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李梦君)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由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预收费类型、存管要求及监管措施等内容,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管理办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