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民权县2022网络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1-18 08:56 【字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

为充分发挥县网络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我县网络市场秩序,按照《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民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 25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民权县范围内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按3%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1.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严查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兜售商品牟利。以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塑料制品、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GOIP、猫池等涉电信网络诈骗通讯呼叫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为监管重点,加大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检查)

 2.治理“三无”外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与实际不符、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等行为,协同抓好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惠、保安全”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检查)

3.整治“三假”直播。严厉打击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依法查处流量造假、数据注水、刷单炒信等人气造假行为,全面整治刷量、刷好评链条上的快递服务经营者、网站、中间商、平台内经营者。打击“先涨价再优惠”、虚假打折、“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无依据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打击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检验检测报告、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检查)

4.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行为。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严厉打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管理责任等行为。从严查处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检查)

5.严查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针对老人功能性服装服饰、鞋类产品,纸尿裤、护理湿巾等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家居及电子产品,以及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严查老人儿童用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筑牢弱势群体用品的质量安全屏障,促进更加优质安全的产品供给。(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检查)

6.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以“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为重点,突出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投诉多的网店、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开具发票、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信息不规范等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依法打击平台禁止、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依法查处砍价活动弄虚作假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集中整治利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英雄烈士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查涉及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等所谓的“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优化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本次参与双随机抽查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市场主体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单位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对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抽查的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咨询,为市场主体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监管协同平台-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电子邮箱:mqwzzz@126.com

联系电话:0370-30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