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问负责制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6-28 17:38 【字体:
  
民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问负责制
 
一、服务对象来我局办事或来电话询问,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即为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责任:
(一)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告知有关事项,提供必要的资料,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相关询问。
(二)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的职责范围但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引领服务对象到相关股室、部门。
(三)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
(四)外单位人员或群众,要求办理重要公务或询问重要事项,确需与有关局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情况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或按规定处理。
(五)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德修养和精神风貌。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态度不好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
三、首问负责制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熟悉相关的工作业务,既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又了解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和业务技能,保证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四、凡违反本制度对本局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经调查核实,按照上级和本局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