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时办结制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6-28 17:38 【字体:
  民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限时办结制
 
一、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承办责任股室及承办责任人,对行政相对人要求办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事项,必须在《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规限定的时间内办结的制度。所有服务事项及时限,一律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属于职能范围内的,应尽量从速办理;对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要尽可能地指明办事的途径和方向,要尽快向有关股室及其他职能部门介绍或移交。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说明理由,并将有关规定清楚地告诉对方。
三、对前来办事人员提出办理的事宜,在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齐全的情况下,各承办股室及承办责任人要按照办结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办结。无特殊情况,不得超期办理,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1)办理、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法定期限办理,有对外承诺期限的,按承诺期限办理。
(2)对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咨询的,能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的按首问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3)对各类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查处,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给投诉人答复。
(4)遇到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的,要马上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请示,并根据批复情况及时处置。
四、因主观原因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的,延误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