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信用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
申请事项: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二、行政审批部门告知
现就申请人申请办理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申请人同意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并向申请人告知如下内容:
(一)该项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申请人作出仅申请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未发生变化的。
(二)申请人承诺办理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达到上述法定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申请人的承诺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行政许可部门将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60 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许可人的承诺进行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将要求被许可人限期整改;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相关规定的,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对于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被许可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信用承诺制办理;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已经知晓并同意行政许可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能够满足行政许可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我校承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5.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6.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事项信用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
申请事项: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二、行政审批部门告知
现就申请人申请办理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申请人同意采用信用承诺制办理,并向申请人告知如下内容:
(一)该项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人作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的。
(二)申请人承诺办理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达到上述法定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申请人的承诺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行政许可部门将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60 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许可人的承诺进行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将要求被许可人限期整改;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相关规定的,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对于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被许可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信用承诺制办理;
2.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3.已经知晓并同意行政许可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4.能够满足行政许可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我校承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5.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约定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6.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